公司名:渭南曙光伟业混凝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
公司电话:0913-2526789
手机:153-1910-3789
联系人:刘经理
地址:渭南市龙背乡安刘村
网址:http://www.wnsgwy.com
发布时间:2019-09-26 浏览:908次 字号:大 中 小
建设项目名称 |
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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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名称 |
渭南曙光伟业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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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性质 |
新建 √改扩建 □技改 □迁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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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地点 |
渭南市经开区201省道东侧,安刘村以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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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产品名称 |
干混砂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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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生产能力 |
30万吨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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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生产能力 |
30万吨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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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|
2019年3月 |
开工建设时间 |
2018年7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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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试时间 |
2019年3月 |
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|
2019年4月18日~ 2019年4月19日; 5月27日~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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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|
渭南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区分局 |
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|
宝鸡博源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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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|
- |
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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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总概算 |
1548万元 |
环保投资总概算 |
29万元 |
比例 |
1.9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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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总投资 |
1548万元 |
实际环保投资 |
40万元 |
比例 |
2.6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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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监测依据 |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主席令第9号,2015年1月1日); 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2015年8月29日修订,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); (3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(2017年6月27日修订,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); (4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2月29日修订); (5)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,2017年10月1日); (6)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9号); (7)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环境保护部); (8)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》(陕环发〔2010〕38号,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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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监测依据 |
西省环境保护厅); (9)渭南曙光伟业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《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(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,2019年3月); (10)渭南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区分局《关于渭南曙光伟业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》(渭经开环批复[2019]6号)。 (11)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排污权交易确认书(编号:2019023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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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监测评价标准、标号、级别、限值 |
本次仅对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废气、废水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环保验收。 根据渭南市环保局经开分局对《渭南曙光伟业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的批复(渭经开环批复[2019]6号),以及现行的污染物排放,本次验收执行标准如下: (1)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《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61/941-2018)表1中水泥行业排放浓度限值;热风炉废气执行《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61/941-2018)表1中水泥行业排放浓度限值;无组织排放执行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4915-2013)表3中相应标准;具体执行见表1。 表1 废气污染物执行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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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监测评价标准、标号、级别、限值 |
(2)厂界噪声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2类声功能区标准。见表2。 表2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
(3)项目运营期废水不外排。 (4)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,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批复总量为准,见表3。 表3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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